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安排情况说明文本
一、项目的基本情况
1.项目名称:流通领域商品、食品、药械化抽检项目经费
2.实施单位:抽检科
3.项目属性:延续项目
4.项目期:2024年1月至12月底
5.项目资金:财政拨款262.44万元。
二、立项依据
1、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
2、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食品安全法
三、项目的绩效目标
1、总体年度目标:
目标1:工业生产、流通领域产(商)品抽检:每年抽检 56大类商品3283批次,落实全市工业产品生产销售单位质量安全主体责任,强化责任担当,全面提升全市工业产(商)品质量安全整体质量水平,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,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、幸福感、安全感,让老百姓用的放心、舒心、安心。目标2:食品抽检:每年共抽检2500批次食品(其中食用农产品1000批次)。抽检不合格商品进行核查处置,保障市场食品的合格,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。目标3:药品抽检:每年共抽检30批次药品。抽检不合格药品进行核查处置,保障市场药品的合格,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。目标4:化妆品抽检:每年共抽检10批次化妆品。抽检不合格化妆品进行核查处置,保障市场化妆品的合格,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。目标5:医疗器械抽检:每年共抽检30批次医疗器械。抽检不合格医疗器械进行核查处置,保障市场医疗器械的合格,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。
2、数量指标:指标1:每年抽检商品3283批次.指标2:每年抽检食品2500批次。指标3:每年抽检药品30批次。指标4:每年抽检化妆品10批次。指标5:每年抽检医疗器械30批次。
3、质量指标:指标1:每年抽检生产、流通领域不合格产(商)品案件查处率100%指标2:每年抽检不合格食品案件查处率,100%。指标3:每年抽检不合格药品案件查处率,100%。指标4:每年抽检不合格化妆品案件查处率,100%。指标5:每年抽检不合格医疗器械案件查处率,100%。
4、时效指标:指标1:每年按计划安排,每季度抽检250组商品,指标2:每年按计划安排,每季度抽检625批次食品,指标3:每年按计划安排,每季度抽检3批次化妆品,指标4:每年按计划安排,每季度抽检10批次药品,指标5:每年按计划安排,每季度抽检10批次医疗器械
5、成本指标:指标1:每年抽检每组商品平均业务成本0.17万元,指标2:每年抽检每组食品平均业务成本,0.066万元。指标3:每年抽检每组药品平均业务成本,0.2万元。指标4:每年抽检每组化妆品平均业务成本,0.3万元。指标5:每年抽检每组医疗器械平均业务成本,0.2万元。
6、社会效益:指标1:督促商品生产经营单位注重产品质量,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。指标2:督促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注重产品质量,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。指标3:督促药品生产经营单位注重产品质量,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。指标4:督促化妆品品生产经营单位注重产品质量,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。指标5:督促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单位注重产品质量,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。
7、服务对象满意度:指标1:群众对商品质量满意度,81%。指标2:群众对食品质量满意度,90%。指标3:群众对药品质量满意度,85%。指标4:群众对化妆品品质量满意度,85%。指标5:群众对医疗器械质量满意度,84%。